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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彻底全面排查危旧房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5日 08:4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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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危旧房屋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危旧房屋,特别是在册危房,设计标准较低、使用时间较长的老旧房屋,低洼地段受洪灾长期浸泡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动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等,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排查,同时继续开通热线电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在4月18日前,各地要完成排查任务,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住建委。

  《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255号)要求,确保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日常巡查制度、高效执法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信息建档制度、督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7项制度。

  通过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根据轻重缓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倒房伤人事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第一时间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腾空搬离,并在周边采取防护措施;对已鉴定为危房的,应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应急抢修加固工作;对疑似危房,要及时启动应急评估和鉴定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和观测;对房屋装修中存在严重破坏主体结构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同时,各地要把增强房屋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作为构建基层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近期要抓紧梳理和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加强物资、人员保障,着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高度重视群众在房屋安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基层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下定决心推进危房解危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加大在册危房解危力度。近期,对已经鉴定为C、D级的危房,要尽快采取应急加固措施,有条件的可以结合非成套房改造、功能区块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多渠道加快推进危房解危。□记者 滕华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