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日前出台《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办法(试行)》,这是宁波的首份约谈制度文本。“约谈也是廉政教育的一种方式,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及早发现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及早教育。”江东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约谈的对象一般为区管领导干部,由区纪委确定时间、地点和方式。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视情采取集体谈话、座谈等。
约谈细分为四种情形:日常约谈、任职约谈、警示约谈、回访约谈。日常约谈比较常见,对象为重点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
在这几种形式中,任职廉政约谈是今年新实行的,对象是新任、提任区管正局级、副局级岗位的领导干部。江东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任职廉政谈话是廉政约谈中很关键的一环,特别是对新提拔起来的年轻干部,一定要让他们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在任职约谈时,约谈对象要汇报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包括配偶及子女从业和就学、房产、投资、兼职以及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事项,还要做出廉政承诺。
警示约谈的对象是群众信访举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活动中发现领导干部本人或分管对象。在发现存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涉嫌违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纳入案件检查程序的问题,才实施警示约谈。
至于回访约谈,是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的。
记者张昊通讯员柯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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