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徐坚波 通讯员 胡幸年) “这里有人喝酒开车了,你们快来抓吧。”8日下午1时30分许,一男子打电话到下应交警中队报警。
没过几分钟,报警电话又响起,“你们快来,那个人喝酒开车驶出20米了。”不一会儿,该男子又来电:“这里有人驾车将人撞了。”
下应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宁波牌照的雪佛兰轿车正停在钱湖北路钱丰巷路口,驾驶人陈某自称是报警人,并承认自己喝酒后开车了。原来,陈某正与妻子闹离婚,赌气在家喝了两瓶红星二锅头后,驾车准备去父母家里,走走停停驶出数百米后,自己不知怎的竟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查,陈某是象山人,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酒后驾驶。得知酒驾不仅要处2000元罚款,驾照还要记12分,顿时他清醒了不少,对自己的糊涂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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