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镇海 正文

镇海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4月11日起全面启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11日 09:33   【 】 【打印
0

镇海新闻网讯(记者曹阳  通讯员钱婷婷)记者昨日从区教育局获悉,我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今日起全面启动。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有所调整,相关适龄儿童家长应及时关注相关招生细则及通告。

据了解,今年,全区各小学在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凡是在各镇(街道)有正式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房卡或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为父母),年满6周岁,即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按各大学区划定的招生范围由家长到确定就读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

具体报名流程为:4月11日,区教育局在招宝山片区各小学、幼儿园张贴报名通告。4月20日,招宝山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随父母居住在招宝山片区、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截止2014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必须在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幼儿园办理网上(现场)登记手续。5月17日至18日,网上(现场)登记成功的适龄儿童到区教育局划定的大学区内相应学校统一报名。5月24日至25日,其他适龄儿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招宝山片区各小学统一报名。6月5日招宝山片区各小学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需注意的是,今年,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略有调整。在去年基础上,“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税”这一条件调整至必须满足“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要求,且补缴无效。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满足父母均在本区内工作,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父母双方均在本区居住半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后续住房租赁协议;父母持有《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合;父母在本区有相对稳定职业,且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子女报名月份之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带一年及以上完税证明;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四项条件。

其他各镇(街道)小学招生工作将由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负责。具体招生细则及相关信息详见镇海教育信息网或镇海新闻网。

编辑:陈巍

稿源: 镇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