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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简政放权激活加工贸易 帮企业增加周转资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17日 09:1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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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海关加工贸易新政为资金捉襟见肘的中小外贸企业带来福音。“新政实行一个多月来,海关不再收取保证金,也不需要提供银行保函,我们每个月增加了周转资金近70万元。”昨天,宁波志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关务人员周丽萍兴奋地说。

  3月12日起,宁波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领域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是取消6项行政审批,放宽外发加工限制条件。“除全工序外发外的异地外发加工业务均取消风险担保金及银行保函,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担保。”宁波海关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这一政策惠及全市近500家加工贸易企业,可辐射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超过2000家,企业每年减少风险担保占用资金近1.2亿元,相当于帮中小企业月增周转资金千万元。

  “志达纺织品”是一家专门从事缝纫线加工出口的加工贸易企业。由于自身生产能力有限,企业过去一直将胚线加工业务交由浙江常山、河南泌阳和商丘三地的工厂来完成。仅去年一年,公司因异地外发加工在押的风险保证金和保函达810万元。“现在不用缴保证金了,我们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周丽萍说。

  除了资金方面的支持,宁波海关还对加工贸易业务实行简政放权。据介绍,此次海关取消了外发加工的事前审批手续,经营企业在外发前无须到海关审批,只要在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同时,取消了对外发加工承揽者的限制条件,允许公民个人承接加工业务。“新政减少了对加工贸易企业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有助于激发和释放我市数千家加工贸易企业的活力,做大做强进出口业务。”宁波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俞永均甬宣 郭蔚冉)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