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了两棵25年树龄的杨梅树,该怎么赔?梅农说要赔74000元,挖树的人表示要按照杨梅树的市场价格赔。因为赔偿金额的问题,双方一度闹上法庭。近日,在象山法院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
家住定塘镇的周老伯在承包的山林里培育载种了东魁杨梅树,25年来,杨梅树从小树苗长成大树,每年杨梅成熟时也能为家里带来不少的收入。去年年底,隔壁村的阿山要挖自己种植的两棵香樟树去卖,而香樟树恰好种在周老伯家杨梅树的正上方。于是阿山找人用挖机将两棵杨梅树连根拔起,平整开路,随后将香樟树运下山去。
几天后,周老伯发现两棵杨梅树被连根拔起遗弃在一旁,原本种树的地方徒留两个大坑,多方打听得知事发经过,顿时气急。周老伯找到阿山理论,阿山自知理亏,也觉得十分过意不去。“按照上一年两棵杨梅树产量75公斤、东魁杨梅市场价每公斤40元,毛收入每年3000元,扣除种植成本约40元,我的纯收入每年有2960元每年。再载培这么大的杨梅树又得25年,所以25乘以2960元,得赔偿我74000元。”周老伯算后说。阿山听后大呼:“哪有这么算账的,应该直接按照杨梅树的市场价,25年树龄的杨梅树多少钱一株,我按两株的价格赔给你就是了!”
在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双方始终谈不拢。今年年初,周老伯一纸诉状将阿山告到象山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诉状后,认为该案有很大的协商余地,于是找到村里有关负责人,从法、理、情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没想到过了几日,周老伯乐呵呵来撤诉了:“阿山送了10000元到我家,态度诚恳了很多,我想想也算了。”阿山在电话里告诉法官:“我去打听了一下,25年的杨梅树一般也就2500元左右一株,可说到底是我不对,太鲁莽挖了他家的杨梅树,你们法官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我想想事情还是早点了结比较好。”(记者 俞宇 通讯员 项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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