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24日讯( 通讯员 陶琪姜) 说起“开心人大药房”,估计很多宁波人都不陌生。昨天,因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开心人”开心不起来了。
“开心人大药房”全名江西开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法庭上,江西“开心人”称,从成立之日起他们就实际使用“开心人大药房”商标,同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2004年4月取得商标专用权,2010年11月又依法取得“开心人”商标专用权。如今,“开心人大药房”商标品牌已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去年,他们发现宁波又出现了一家开心人大药房,这家店的招牌、购物小票、购物袋上的“开心人大药房”字样与他们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但并未经过他们合法授权。于是,江西“开心人”将这家宁波海曙青林湾之星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宁波“开心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在公共媒体上发表公开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宁波“开心人”辩称,他们的企业名称是经过工商局合法注册登记的。江西“开心人”注册商标证上所显示的商品与服务项目是“替他人推销”,他们从事的则是药品批发零售。“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项目(3509项目)是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2013修改文本在第35类中新增的项目。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相关规定,“替他人推销”与“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项目不构成类似。而且,他们查询了商标局官方网站,发现目前有多家企业正在申请3509项目的“开心人”注册商标,但均处于审查状态,这表明江西“开心人”并未获得该新增项目的注册证书。因此,江西“开心人”说他们侵犯商标权于法无据。
昨天,由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