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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朋友不好当 帮忙打个电话 获刑管制二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24日 10:3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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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宁法于珊婉)一个电话,获刑管制二年。这是怎么回事?日前,宁海法院判了一个案子,有个侄子为了3万元好处费,主动泄露表叔的行踪给其债主,致使表叔被非法关押。最终,法院判处冯某管制刑一年,而负责打电话通风报信的冯某的朋友被判处管制刑二年。

冯某是个“80后”,他有个表叔叫何某,叔侄两人曾因5000元钱发生过不愉快。2012年9月的一天,何某的一个债主刘某找到冯某打听何某的下落。冯某当时推脱说自己不太清楚。但债主并没有放弃,他承诺会给冯某一笔好处费,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转眼过了几星期,冯某碰巧遇上了何某,又提起以前托他办事给的5000元钱一事。何某百般推脱,事还没办成,钱也不肯还。冯某觉得很生气,感觉何某压根就是拿钱不办事,于是产生了“背叛”之心。当晚,冯某拨通了债主刘某的电话,表示愿意提供何某的踪迹,但要求10万元好处费。双方商讨后,最终谈定为3万元。

第二天,冯某拉上一个朋友,约了表叔何某一起吃午饭。饭吃到一半,冯某让他朋友按照事先约定联系债主刘某过来抓人。三人吃完饭,就往店外走去。刚到门口,只见五六个人围了上来,一把将何某拉上一辆车,扬长而去。后来何某被那帮人带至偏远地方关了起来,辗转报警才获得解救。根据同案犯的供述,公安机关又抓获了冯某和他的朋友。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债主刘某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冯某和其朋友在共同犯罪中起了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刘某等人的非法拘禁是针对合法债务的索债行为,非法拘禁的时间不长,何某在被拘禁的过程中也未受伤,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在量刑上对各被告人均作了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冯某管制刑一年;冯某的朋友管制刑二年;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其余同案犯均为拘役缓刑。

稿源: 宁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