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职,落实监管责任,并将综合治超列入各责任部门工作考核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相关执法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职,造成管辖区域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公路路桥严重损毁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启动超限超载电子监控建设
“建设超限超载治理电子监控体系”是《意见》的一大新变化。这个“非现场执法”此前曾在北仑试点,《意见》中明确“统一建设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并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县联动、联合建网”。
市公路局方面表示,高速公路出入口将启动该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在适当的时机把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和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联网。同时,该系统还将安装在主要的国省道公路、农村公路主要出入口,形成监控网络。
据悉,这些“电子警察”建设一批启用一批,启用后拍到的监控记录将联合处理。对公路超限超载电子监控记录的相关信息,经核实属于超载的,由交警部门处理,每年将处罚情况抄告公路管理部门,经核实属于超限的,由公路管理部门按照超限运输有关规定处理。
市公路局方面表示,监控设备将在质监部门技术强制检定并符合行政处罚证据要求后投入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
建立公路治超联合执法体系
治超工作涉及到公路运输业的深层次问题,公路、交警、城管都有涉及,并不是公路路政一家能完成。
2011年,公路路政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曾开出浙江省运输管理系统治超第一张罚单,对连续3次被治超处罚的安徽某运输企业,给予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处罚,震慑效果十分明显。
此前,宁波各地在治超执法中,面对严重暴力抗法,采取路政、运管、交警、特警常态联合执法,打击违法嚣张气焰。
今后,这种联合执法更加紧密。据介绍,2014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将建立由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公安交警等单位组成的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队伍,实行“一支队伍、统一管理,联合执法、分别处理”。
《意见》中明确,公路超限超载执法重点,将集中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干线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物资集散地或大批量使用区域。其中,重点查处运输砂石料、水泥、建材、危化品、煤炭、钢材、渣土、内贸集装箱等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加大对通过大型桥梁的货运车辆的检查,防止55吨以上车辆通行。
特色 探索非现场执法全省领先
去年5月,宁波在浙江省率先开始试点“非现场治超”。在北仑骆霞公路的两车道上,安装着4块长约1.5米、宽约0.2米的地磅,地磅和路面平行,丝毫不影响车辆通过。而在地磅不远处,有一个专门采集这个地磅数据的“箱子”,在地磅的上方,还有监控摄像头。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