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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借款两份借条 模糊证据让法官犯了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01日 09: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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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紫宁通讯员冯筏)借条是打借贷官司时候的重要书面证明,这重要的证据一乱,可就说不清楚了。

2010年,刘某向石某借款6万元,并向石某出具了一张6万元的借条,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归还了3万元。

2012年,石某要求刘某归还剩余的3万元,但双方在交谈过程未达成一致意见。激动的刘某当即从石某那夺过借条,一把塞进了自己嘴里,石某赶紧冲上前从刘某的嘴里撬出了残损的借条,原本完整的借条变成了一堆碎屑。

今年1月,石某拿着这一堆的碎纸屑以及向刘某打款6万元的银行凭证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归还剩余的3万元借款。法庭上,双方对于借款6万元的事实都表示承认,但对于归还的款项发生了较大的争议。

作为被告的刘某也向法官提交了另一份内容不完整的借条作为证据。

刘某表示,自己当时确实借了石某6万元,但双方在2012年底就达成协议,只需归还4万元即可。当时石某来讨债时,自己已将6万元的借条损毁并写下欠款4万元的借条,该借条两人各留了半张,另外半张应该在石某手上,而这4万元,自己已经全部归还完毕。而对于新欠条的具体出具时间,刘某表示已完全不记得。

面对刘某提出的这一事实,石某一口咬定,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新借条的事。但由于石某提供的碎纸屑也完全辨别不出内容,不能作为“欠款6万元”的证据。两张模糊欠条,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让法官犯了难。

该案经过了两次开庭审理,4月29日,法院调解了该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刘某归还石某借款1万元。

法官说法: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双方最大的争议通常是一方说钱已归还,一方说未归还。

民间借贷案件由于其特殊性,一般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具体的来龙去脉,由于涉及金钱问题,双方对于自己的主张都会比较坚持。而这个时候,证据就极其关键。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借款的时候都应该有证据意识,保留好借条、汇款凭证等最基本的证据。

稿源: 奉化日报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