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谍战剧里,常有情报人员危急关头将情报吞进肚里的镜头。没想到,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这一戏文:欠债人将借条塞进了嘴里。
日前,奉化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0年,刘某向石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2012年,石某找到刘某,要求他归还剩余的3万元,但双方“谈崩”了。刘某一时激动,夺过借条,一把塞进了自己嘴里。石某顿时急了,冲上前去,从刘某的嘴里硬生生撬出了残损的借条,但借条已成了一堆纸屑。
今年初,石某拿着这一堆纸屑以及给刘某打款6万元的银行凭证,到法院起诉,追讨剩余的3万元。
庭审中,被告刘某拿出半张欠条,上写“今欠石××”等字,但语句不完整。刘某说,自己确实借了石某6万元,但双方在2012年底时曾达成协议,只需归还4万元即可。当时石某来家里讨债,争执之下,他就将6万元的借条毁了,并另外出具了一张“今欠石××4万元”的欠条。欠条两人各留半张,另外半张应该在石某手上。刘某说,这4万元的债他已经全部还清了。
对此,原告石某一口咬定,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半张欠条的事。
现在,石某提供的这堆纸屑,完全看不出上面写的内容。而当问及该欠条的出具时间、地点时,刘某表示自己记不清了。他说自己之前支付了高额的利息,因此6万元的债务,只要还4万元就行了,但刘某拿不出还款的凭据。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日前,奉化法院调解了该案,双方达成协议:刘某归还石某借款1万元。
办案法官说,民间借贷纠纷,往往是一方说钱已归还,一方说未归还。这个时候,证据就极为关键。本案中,虽然既有借条又有欠条,但两份证据被告一方自己都没有完整的原件,也无法提供还款证明,难以自证其说。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必须保存好借条、打款凭证这些最基本的证据。(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 筏)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