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遭遇黑客“钓鱼”损失10万美元

宁波律师助阿联酋企业维权抓获黑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05日 07:45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一阿联酋的企业主被香港一名不法分子通过“黑客”技术骗取10万美元。该企业主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联系了宁波一名律师,宁波律师成功助其维权并将不法分子抓获归案。

据该企业主讲述,他的公司Journey commercial Intermediary LLc的邮箱被黑客入侵,2012年8月4日,他在向客户支付款项时,黑客以一个与自己公司客户邮箱极其相似的邮箱向委托人发送了付款账号邮件,导致委托人将103439美元转账汇入黑客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该客户在几天后发现,与银行联系,黑客账户内已款项全无。该企业主在无法追回该笔款项的情况下,委托大成律师事务所宁波分所的黄妙律师办理此案,希望能将黑客绳之以法,并追回损失。

黄律师在受理该案后,根据客户提供的银行汇款凭证获得了黑客的名称,考虑到黑客的开户银行为香港汇丰银行,猜测该公司很可能在香港注册;通过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查询,果然有这样一家公司,通过进一步查询,黄律师获得了该公司法人的具体登记信息。“在获得以上信息后,我选择先刑事控告,再视情况进行民事索赔的方式,向黑客注册地的香港管辖警署进行了举报。”黄妙律师介绍。

2012年12月27日,香港警署根据黄律师提供的汇款凭证、黑客公司注册信息、黑客公司法人身份证件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受理了本案。今年2月份,黄妙律师收到香港警署发来的回函,告知黑客已被捕,于去年9月被香港法院判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7万港元。相关损失正在追讨中。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电子邮件成为客户进行生意往来的最常用交易工具,电子邮件也因此成为黑客犯罪的高发领域。法律界人士提醒:对于涉及付款的邮件,应特别注意邮箱地址是否与原先的客户邮箱一致,或汇款前对账户再次确认;发现汇款至黑客账户后,立即联络收款银行,要求停止付款。有些银行会有相应的止付措施,采用正确有效的控诉方式,将案件向黑客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刑事案件立案机关报案。(记者杨绪忠 实习生项一嵚 通讯员冯锐)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