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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猥亵6名小学一年级女生 被判刑三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06日 10:4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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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陈周霄

  通讯员卢文静

  年幼的女儿不喜欢董老师了,然后告诉妈妈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妈妈异常愤怒:女儿被班主任董某猥亵了。接着,这位妈妈发现,受害女童一共有6名,都是董某带的一年级小学生。近日,董某因犯儿童猥亵罪,站上了市法院的被告席。

  董某今年30岁,本地人,大学毕业后回余姚当教师。由于种种原因,董某至今未婚。

  去年,他当上了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10月中旬开始,董某多次在教室、办公室等地,对班上的6名女童进行猥亵。怕事情暴露,她和她们约定:“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别人。”

  她们只有八九岁,缺乏“性”这方面的知识,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妈妈。直到去年12月初,一女童才把老师对自己做的事情告诉了妈妈。董某随后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多次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其行为构成儿童猥亵罪,于是依法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说法

  近几年,市法院受理的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者只有6岁,被告人多为熟人。家长应该教育孩子提高这方面的警觉,如果发现孩子表现异样,应该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稿源: 余姚日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