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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人行道违停为何交警开罚单

行人和非机动车混合道由交警查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08日 08: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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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非机动车混合道由交警查处

宁波国家高新区交警设立了非机动车标志,表明该处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混合通道,并非是纯粹的人行道。

□记者 徐叶 文/摄

昨天早上,网友“捧出自己”称车辆违停在人行道上,却被交警抄牌了,该网友承认自己违停错误,但对交警到人行道上来抄牌的行为有异议。该帖很快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有支持也有质疑。记者昨日就此事进行采访,交警部门随后作出明确解释: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是由交警部门来进行查处。

网友质疑交警能否来处罚

根据网友晒出的照片,记者了解到,车辆违停发生在国家高新区河清北路上,交警的处罚单上写明是“违法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间是昨天早上8点。从现场照片来看,同时被民警处罚的私家车有十余辆。

网友的讨论围绕着两个细节展开,人行道上交通违法到底归谁管?交警部门的行为是否“越俎代庖”?记者看到,跟帖网友的说法十分多元。有人认为人行道也算道路,不管是交通违法还是交通事故,就该交警部门来管。有的则认为,停车违法了,妨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交警和城管部门都可以管。最典型的说法就是,人行道这种都是归城管部门管,道路上是归交警部门管,相互分工。

交警处罚正确有法律依据

昨天,记者与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交(巡)警大队和高新区交警法制部门取得联系,他们对网友的质疑作出解答,表示交警的处罚没有问题。

河清北路位于国家高新区中心区域,该路设置了双向四条机动车道,但在机动车道边上没有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而是把原先规划的人行道改成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合二为一的混行道。在混行道两头,交警部门专门设置了非机动车通行的交通标志,引导非机动车在混行道上通行。

据介绍,国家高新区辖区范围内有不少类似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混行道,一般都设置了交通标志做说明,这些区域的交通违法行为统一由高新区交警来处理。不过很多市民还是要去违停,光河清北路每天就有十余辆车子被交警抄牌,交警部门也提醒司机不要在非机动车道违停,阻碍交通。

部门说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有权对道路进行依法管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其实都算在道路范围之内。

后来在对具体的执法权限进行划分时,约定由城管部门对纯粹的人行道进行管理。河清北路两侧属于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混行道,理论上交警及城管部门都有权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做重复处罚,双方协商后就统一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类似的情况还有,有些违停车辆一半停在马路上,一半停在人行道上,认为交警和城管都不会来处罚,其实这种情形原本也是两个部门都可以处罚,但目前也是统一由交警部门处罚。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