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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酒店停车场被撞 酒店没收费也要担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16日 07:1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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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朱晓青

中国宁波网讯 眼下,不少场所停车都要收费,“免费停车”便显得格外诱人。那么,汽车在酒店的免费停车场里被刮碰,商家该不该担责?最近,消费者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前几日,陈先生从江苏南通开车来宁波鄞州区古林镇办事,夜间住宿时,顺便将车子停在了酒店的免费停车场里。不料次日,陈先生却发现车子左侧两扇门之间出现凹陷。“停车前还好好的,怎么隔了一晚变成这样?”他立即报警并调取了酒店的监控,监控显示,凌晨两点多有辆车撞了陈先生的车后逃逸,但由于光线较暗,无法看清肇事车的车牌号。 

“从凹陷程度看来,开到4S店做钣金和油漆至少需要花费2000元!”陈先生懊恼不已。他认为,车子是停在酒店期间被撞,酒店方在管理上存在过失,应该作出赔偿。但酒店方表示,停车位是酒店为顾客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并无看管义务,出了问题应该由客人自行承担。双方争执不下,陈先生只得向鄞州古林消保分会寻求帮助。 

调查后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住店消费,无形中已经与酒店构成消费服务关系,而停车作为住宿的附属服务,即便没有额外收费,也不能免除酒店对顾客车辆的保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调解,酒店最终同意赠送陈先生一间豪华套房、一间标准房的免费住宿,总价约700元,陈先生表示满意。 

对此,鄞州古林消保分会人士提醒消费者,类似的案例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往往由于取证不易,难以证明车子在何处被撞、被谁撞,而处于被动局面,导致索赔困难。因此,建议市民尽量将车辆尤其是过夜车辆停在有照明、有监控的位置,万一出现问题,在维权时方便调查取证。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