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涉及到不少便民措施。昨天下午,记者从宁波市车管所了解到,车管部门已开始着手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
“《意见》中的部分内容,我市车管部门已经在实行了。”市车管所贾副所长告诉记者,比如《意见》中提到的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并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等,这一措施在我市第二检测站已经实施了近半年。再比如双休日检验服务,我市第三检测站早就已经实行。
“当然,有一些内容肯定得进一步深化。”他表示,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主要是为市民省去了两次上线检验,分别是购置新车后二年和四年。按照《意见》来理解,市民只需要拿着相应证件至窗口办理相关的签注手续就可以了。新车购置第六年,照常参加年检,之后的年检周期与之前是一样的,也就是15年以下每年一次,15年(含)以上每半年一次。
在机动车异地检验方面,据介绍,我市已实现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这一点,但在全省范围内检验,目前还是有点麻烦的。贾副所长举了个例子,比如有人买了杭州号牌的车,但在宁波工作,若想在宁波进行车检,目前的程序是车主必须先到杭州的车管部门办理相关的委托检验手续,然后才能回宁波做车检。而按照《意见》来解读,这个委托检验的环节可能会被取消。
另据了解,至2013年12月20日,宁波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04.01万辆,其中小客车(非营运轿车)142.67万辆。去年全市新注册小客车(非营运轿车)21.55万辆,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理851辆。2013年,宁波市区5个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汽车47.15万辆,平均每个工作日1871辆。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王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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