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老父已87岁 不孝子拒不支付一年1680元的赡养费

法院开出拘留15天“罚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单玉紫枫 任何   2014-05-21 07:51:02  编辑: 孙研
0

中国宁波网讯 87岁,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龄。可镇海的张老汉却不得不来到法院。十几年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当原告了,告的都是自己的儿子。

张老汉育有四子两女。子女们成家立业后,自己也慢慢变老了。特别是老伴去世后,一个人孤苦伶仃,身体大不如前。老人很要强,为不给子女添麻烦,主动要求搬去敬老院住。但老人每月只有800元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远不够支付敬老院生活费、医疗费用等开支。

老人生怕哪一天交不起费用被敬老院赶出来,为此不得不向子女提出赡养的要求。

四子两女中,除次子于1995年去世外,其他人均健在,最小的也年过半百,有的已是儿孙满堂。按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每人分摊一点赡养费,就能给老人一个安乐的晚年。然而健在三子中,老三不肯承担这笔费用,在多次讨要无果后,2000年张老汉第一次将第三子告上法庭,要求他像其他兄弟一样支付每年600元的赡养费。

每年600元钱,折合到每月也就50元。但从2010年起,老三连600元也不愿负担了。随着物价上涨,老人觉得三个儿子每人每年600元的赡养费难以满足其基本生活开支。2013年底,张老汉不得不将几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提高赡养费金额。

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的实际需要以及被告的赡养能力,判决要求三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老人赡养费1680元。

其中两个儿子很快履行了义务。但老三张某以自己收入过低、生活困难、与父亲关系不和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老人没办法,日前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执行人员调查到张某的收入完全可以负担赡养费时,对其进行开导教育,但张某却找出种种理由硬是拒绝履行。昨天,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天的措施。(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