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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坛镇盗挖罗汉松一案告破

记者揭秘树桩等野生植物线下交易详细过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来源: 宁海新闻网  作者:   2014-05-26 1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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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网友曝光野生杜鹃被大量盗挖后,县农林局林业执法人员对花木市场进行了两次突击检查,一时间,花木市场线上的交易“冷”了下来,线下的交易却“温暖如春”,让执法部门防不胜防。近日,黄坛镇盗挖罗汉松一案历经半个多月时间,终于告破,记者通过多方了解,揭秘树桩等野生植物线下交易的详细过程。

线下交易“安全”又“实惠”

花木爱好者反映:这里面的“水”很深

经过两次突击检查后,记者到花木市场逛了一圈,花木爱好者李先生反映,检查之前路边的私人商贩很多,现在少了不少。那么这些商贩是不是就不做这一行了呢?“不一定,很多商家市面上和线下的交易是同时进行的,近段时间估计线下交易会增多。”

对于卖家来说,线下交易,不用租赁商铺,直挖直卖,而且还能减小被相关部门查处的风险,比线上交易“实惠”得多;对于买家来说,相同的树桩等野生植物,线下交易也会便宜得多。涉足花木不到一年的李先生表示,对于一个纯碎的花木爱好者来说,这里面的“水”很深,“一般人也就是买来装饰或者欣赏,但有繁育圃并且专门从事树桩倒卖,利润很可观。打个比方,线下以2000元直接收购的树桩,用1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加以培养,改善树形,价格至少可以翻倍。”

上山找树拍照存档

看照下单定点交易

“市面上卖的树桩只是其中一部分。”从事树桩等野生植物非法交易的人,经常上山四处寻找形状好看的树桩或者珍贵树种,然后拍照存档。但据涉案人员应某透露,近年来好看的树桩越来越不好找了。交易前,涉案人员胡某在黄坛镇王家山林场拍摄了这棵有三四十年树龄的罗汉松照片。

买家应某是个花木爱好者,平时经常逛花木市场。“经常见面,大家相互就认识了。”正准备淘点花木装饰自己后院的应某得知胡某手里有棵三四十年树龄的罗汉松,心动了,因树形不是很好看,应某以6000元的价格表明了购买意向,胡某同意,并于4月5日与杨某等四人将罗汉松搬运下山,送到指定地点,双方完成交易。

岂料当地村民对这棵树非常熟悉,4月15日,黄坛派出所接到村民报案,立刻联合镇政府、农林局等展开调查,于5月5日找到搬运罗汉松的货车车主,并陆续找到了其余四个涉案人员和买家。

挖一棵树,可能构成盗窃罪

买一棵树,可能构成购赃罪

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浙高法【2002】9号文件明确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将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以挖掘方式移往异地,据为己有,数量较大的,以及偷挖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有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数额较大”指人民币1000至3000元以上。

由于该罗汉松树形非常大,经估价值2.9万元,胡某等五人被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而买家应某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手记

和涉案人员交谈中,买家应某表示,根本没想到买一棵树也有可能犯法;而卖家胡某等人对挖一棵树就涉嫌盗窃罪表示非常不可思议,直言以前农村里还经常砍柴,可见他们对相关法律意识的淡薄。特别是近年来,一股花木爱好风席卷我县,助长了类似的犯罪行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笔者在此呼吁,爱它就不要伤害它,广大花木爱好者不应以爱的名义犯罪,而当坚决杜绝野生植物非法交易。

(见习记者方景霞通讯员葛主铨)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