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明州花园小区绿化带上的停车位,也是在收费的。 (记者刘盈蓉摄)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刘盈蓉)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购买了私家车,私家车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闹心事。“一个月100元左右的停车费,加上油费、保养费,车的花费每个月需要近千元,让我们这些有车一族增加了不少经济压力!”家住明州路上一小区的唐先生抱怨说。业主在小区停车,该不该收费,怎么收费,有没有相关法律的支持?市民对于这些问题一直争议不断。
小区停车该不该收费,市民看法不一
几日来,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目前住宅小区室外地面停车位收不收费以及收费标准,各个小区不一样。室外停车位收费每月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大多是按年一次性收取,也有每天计时收取的。
家住黄金海岸的陆女士对小区停车收费就持反对意见,“小区地面包括车位本身就是业主的。《物权法》里面就有提到,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既然道路都是业主共有的,那在其上面规划的停车位,自然也是业主所有。”而现在,在地面上停车,作为“仆人”的物业服务公司还要向“主人”收费,这不合理。
与以上两位市民的看法不同,也有部分市民赞成停车收费。“虽然每个月都要交停车费,但是这样能保证没有其他人和你抢车位,这要比每次回家进小区停车到处找甚至和别人抢车位要好。另外,有小区保安管理巡逻,能够保证业主规范有秩序地停车,减少车辆刮擦事件的发生,也合情合理。”家住黄山路某小区的王先生说,当然停车费价位需要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协商,在一个让居民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内。
收不收停车费,收取多少,决定权在全体业主或选举产生的业委会,而不在物业公司
小区停车位究竟归谁所有?业主停车该不该付费?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的姚律师。姚律师表示,停车费收不收,收多少其实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一般都是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等来明确。
姚律师说,物业服务公司在提议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时,应事先了解清楚小区里面的这块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有些确实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但是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确实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如果对现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等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在重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可就是否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姚律师表示。
收取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决定其用途,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私吞
姚律师说,如全体业主约定要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停车费,业主就应按照约定付费。那么,物业服务公司收取的这笔费用应该归谁?
对此,姚律师解释道,如果是业主共有部分的,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私吞这笔费用。如果物业公司觉得需要用业主的停车费来弥补物业公司经营上的微利甚至是亏损,物业公司应和业委会协商,由业委会来决定这笔费用是否补贴给物业公司。如业委会同意补贴,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向业主公开收支情况,让业主知道这笔停车费究竟用到了什么地方,比如小区日常维护开支,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维护停车秩序的服务增加了人力和设施经费等,停车费用途合理,那么业主也交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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