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今年我区首批“个转企”奖励资金191万元开始发放,涉及企业154家。今年,区财政共安排“个转企”奖励补助专项资金700万元。
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小微企业规范升级,根据《鄞州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实施方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登记注册在我区的个体工商户,我区将积极引导其逐步转型升级为企业:一是设立或投资金额达到30万元,或从业人员常年达到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二是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三是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四是所在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认为符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导向、需要重点培育扶持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对在《实施方案》出台后完成“个转企”的,我区实行一次性政策奖励,上一年会计年度计税销售额在1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1万元;301万元~500万元的,奖励2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
《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我区个体工商户积极转型升级为企业,区工商、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服务与奖励工作。去年,我区共办理“个转企”1383家,其中奖励企业602家,发放奖励资金860万元。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