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陈周霄 通讯员 卢文静)近日,来自湖南的向某因犯抢夺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末的一天凌晨说起,当时,市民李女士走在五金城的马路上,马上就要到家了,突然,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子上来问路:“大姐,这条路可不可以去火车站?”李女士没多想,回答道:“不可以。”男子随即骑车离开。
问路的男子就是向某,在余姚打工,几天前,他刚被工厂辞退,无所事事。打麻将又输光了钱,那天正想出门弄点钱。问路只是幌子,试探才是真意。
见李女士警惕性不高,向某问完路后,佯装离开,然后把车子停在路边,一把抢过李女士手里的包狂奔。
逃了一段路后,向某想起自行车还停在抢包的地方,就折回去取车。刚骑上车,李女士追了上来,一把拉住自行车,想夺回包。
两人拉扯间,李女士被推倒在路上,她大喊“抓小偷”。她就住在附近,丈夫闻声赶来,和妻子一起追赶向某。
向某慌不择路,加上不熟悉路,他逃到一条小河边,一头扎进水里。河对岸是一堵墙,向某无法爬上岸,看着岸上围了许多人,还有警察,他只得乖乖地拉着警察放下的绳子爬上了岸。
向某被救起的那一刻,李女士的包仍被他紧紧地攥在手中。
李女士的包里有26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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