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陈章升文集 正文

宁波连续三年对“小升规”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6-30 17:33:51   稿源: 中国宁波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6月30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任社)记者获悉,从今年起,宁波市人力社保部门将连续三年对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

  据悉,享受此项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已依法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经市经信委、市统计局确认公布的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主要是指“小升规”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允许符合“小升规”条件的企业,在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额度。

  全市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的工作,集中安排在6月份统一操作。社保经办机构提醒,各企业如果需要查询本单位是否属于减征范围,可上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www.nbhrss.gov.cn )。列入范围的企业,不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地税征收部门,直接进行减征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减征企业职工仍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集中减征月份,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征缴程序不变,企业单位仍按现行办法操作,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据统计,今年全市列入“小升规”减征范围的企业共703户,涉及职工3.73万人,其中市区列入减征范围的企业288户,涉及职工1.84万人。

编辑: 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