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9月底,交警部门针对夏季交通安全特点,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闯红灯、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
昨天,交警部门还公布了相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对酒后驾驶的,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醉酒驾驶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对“毒驾”的,一律依法处罚,吊销驾驶证;
对驾驶大型客货车辆超速50%以上且违法时速大于100公里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包括农村面包车)、工程运输车辆超载或存在5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一律扣车至消除违法后放行;
对无证驾驶机动车或使用伪造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的,一律处以罚款,同时涉及无牌无证、超标或拒绝接受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东南商报 张贻富 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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