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先生公司线路被物业解开。(沈孙晖 摄)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侯沁言)公司搬迁,找施工队装修新址,谁知工人接线时出现失误,致使大楼的消防控制系统坏掉,赔偿事宜一直未妥善解决。前天下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承租方的电断掉,纠纷进一步升级……
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矛盾该如何化解?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接电线出现失误
杜先生开了一家网络公司,打算搬到江东嘉汇国贸A座11楼新租的办公区。为此,他找来施工队,对新址进行装修,合同约定6月26日竣工,公司则于28日搬迁,“因种种原因,工期延误了。我们决定如期搬来,装修的扫尾工程同时进行。”
施工队负责人刘师傅告诉记者,6月28日傍晚6时,他接公司的照明线路时,误将电线接到了烟感器预留的线头上。次日,物业人员找上门来,刘师傅也意识到失误:将强电接到了弱电上,致使大楼的消防控制系统出现故障。
刘师傅随即找来雇主杜先生,一起与物业协调。物业也找了消防维保人员来估价。但在赔偿事宜上,分歧出现了。杜先生说,当时他们两方先给了物业8000元,“但物业要求支付2.5万元。”
事后,刘师傅签过承诺书,表示修复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他承担,“但我觉得2.5万元报价存在虚高!”
物业断电波澜又起
杜先生讲,6月30日上午,公司搬迁后第一天正式运营,其间突然断电,向物业反映后才恢复,“当天下午,刘师傅在外面借钱,我们也想帮忙垫付一些,无奈保险箱一时打不开。为此,我两次向物业说明,但他们不相信。”
杜先生说,当天下午5时多,物业人员来到他公司,自行断了线路,致使正在上班的员工无法继续工作。昨天,断电情况仍在继续,记者看到杜先生的员工们趴在桌前无所事事。
该谁担责?双方各执一词
对此,杜先生很愤怒,认为物业应直接找施工方解决,而不是要他公司负责。“现在电脑开不了,网也没法上,物业此举已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江东房产物业总公司嘉汇国贸管理处负责人顾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施工方的错误,消防控制系统主机的3块电脑主板被烧掉,整个大楼处于消防失控状态。“对物业来说,网络公司是物业使用人,与我们直接发生关系,当然找他们负责。”他认为,施工方的责任承诺书是给承租人,不是对物业的。
顾先生说,当时经维保人员估算,除电脑主板外,如果其他损害情况严重,损失最高可达5万元,“后经警方调解,商定先交2.5万元担保金,修复后多退少补,对方也同意了,并交了8000元,谁知之后以各种理由拖延。”
顾先生承认物业解开了杜先生公司的线路,理由是担心施工队继续施工,可能酿成二次安全事故,“事后我向杜先生的房东作了通报,对方也认可这一做法!”他表示,目前修复是第一要务,物业会先垫付相关款项,再向杜先生公司追讨,“到时我会给出相关清单,他们若有异议可以咨询第三方,如果证实价格虚高,我负责向维修公司追还差价!但如果不肯付,我会走法律途径!”
律师:承租人赔偿后可向施工方追索
记者咨询了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的黄靖靖律师。她认为,此事中物业与受雇于承租方的施工方之间,不存在基础法律关系,故物业找承租人担责的做法无误。承租人应赔偿后,再向有合同关系的施工方追索。
此外,黄律师表示,虽然物业出于安全而断电的考虑可以理解,但做法值得商榷,可以采取更文明的方式,比如先发书面通知等,而不是简单地“一断了之”。
由于断电对网络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了影响,黄律师认为抛开此事来看,网络公司作为普通承租人,如发生停电,可发函给物业工程部,对方有义务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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