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柴红霞)日前,货车驾驶员刘某因殴打他人,被叫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没想到,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又牵出其两起交通违法行为:准驾不符、使用伪造驾驶证。前天,刘某被处以拘留10天,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
23日凌晨1时许,安徽籍驾驶员刘某驾驶重型牵引车从杭州到宁波港镇海港区拉卷钢,途中与另一名驾驶员林某因抢道发生争执。脾气急躁的刘某话没讲几句,便重重地往林某头上猛击了几拳。宁波港公安局镇海港区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把林某送往医院治疗,同时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派出所,刘某自称姓魏,还拿出了驾驶证。民警见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面前这个“魏某”不太像,遂上网查询进一步核实。刘某一看露馅了,这才说了实话。原来,刘某自己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而他姓魏的表兄有A2驾照,可以驾驶重型牵引车。因长相与表兄相似,刘某就找人伪造了一本“魏某”的驾驶证,以便接活赚钱。
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同时,由于刘某还涉嫌殴打他人,如果不能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还将另外被处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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