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罗芝 陈波)象山有对夫妻,共同生活了十余年。但直到妻子离家出走一年后,丈夫到法院起诉离婚时,才发现妻子竟一直用的是假身份!
1999年方某与张某经友人介绍后相恋,并于2002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俩浓情转淡,争吵成了常态。2011年两人开始分床而居。2012年7月,在又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妻子张某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
丈夫方某想尽办法,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张某,可怎么也联系不上。一年后,丈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象山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审理中,法官按照方某提供的地址试图寻找张某,也是找寻无果。法官随即向该县婚姻登记机关调取了双方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以及张某用来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一代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向张某发出了相关诉讼材料。但一个半月后,该邮件以地址不详为由被退回法院。
随后,法官在公安户籍网上查询,发现张某身份证上的号码并不存在。由于她的第一代身份证上内容均系手写,为避免辨识错误,承办法官向该镇所在的公安边防支队派出所发函求证。该派出所经过走访调查以及验证核实后,回函称查无此人。
日前,法院最终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了方某的起诉,同时告知其可以依法向民政机关寻求解决途径。
对此,法官解释:“由于民政机关对婚姻双方的身份信息只做形式审查,难免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方某心中五味杂陈:连基本的身份信息都是假的,那这十余年的夫妻感情到底几分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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