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 筏)两年前,朋友汇来80万元给金先生,用来还债。两年后,金先生却被人告上法院,说他不当得利,要求退回这笔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今年4月,张先生向奉化法院起诉,称两年前,他让妻子通过网上银行,将80万元钱汇入一朋友的账户,妻子因疏忽大意,将钱错汇给了金先生。张先生认为,金先生对该笔钱属于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庭审中,金先生表示,该80万元的款项是张先生替案外人赖某归还自己的借款,并提供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在张先生通过网上银行转款的当日,他就收到赖某转发的银行转账及动态密码信息,短信写明“向尾号8××账户网银转账80万元,收款人金××”。
法院经过调查,证实金先生所言不虚。目前,赖某由于资产不良问题,已经外逃了。昨天,奉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介绍说,该案中,张先生替赖某归还了借款,债权债务关系从原先的赖某与被告金先生之间,转为了原告张先生与案外人赖某之间。张先生若想主张自己的权利,应向赖某提起诉讼,而不是通过网银汇错账这一理由向金先生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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