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由市城建资金安排补助
据了解,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改造老小区停车位,是我市重大城市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内容之一。
根据计划,今年,海曙、江东、江北、鄞州中心区将启动建设停车场57处,共计停车位7800个。其中公共停车场12处2400个停车位,23个小区内部挖潜1355个停车位。
按照政策,海曙、江东、江北、鄞州中心区按照2003年版《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场配建指标规定》及以前标准建成的居住小区,在进行小区停车场(位)改造、公用停车场(位)建设时,可以享受简化审批程序、优化供地政策、优惠财税政策及资金补助等鼓励政策。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老小区内部挖潜类,统一由市城建资金安排补助,通过划线新增的停车位补助500元/车位,通过建设改造新增的停车位补助2000元/车位。鄞州中心区的改造资金自筹。
有意向的小区可向所在街道申请
“符合条件需要改造的老小区,可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纳入各区改造计划,由各街道实施改造。”昨天,市治堵办相关负责人称,改造后建成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或居委会统一管理、维护。
截至目前,江东已经有黄鹂、白鹤、明南、东海、明北、朱雀等14个小区进行了申请,其中6个小区40%首付款已到位,将下发到各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经小区业委会同意后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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