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 记者袁力波 曾子夏
实习生 虞承启
通讯员 章红勇 王明霞
您乘坐过正三轮摩托车吗?“正三轮摩托车”这个名字,让不少市民一头雾水。但是,它的另一个名字,您一定不陌生———那就是“残的”,也有人把它叫做“残疾车”。但是,人们口头上常用的这两个称呼,却引来了极大的误解。
“以前在对‘残的’的查处中,不少驾驶人员都辩称,自己驾驶的是残疾车,不需要驾驶证。这是错误的。”一线交警告诉记者,“实际上,在北仑路面上看到的,用于营运的所谓‘残疾车’并不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而是一种机动车!”
图为交警查扣的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也就是市民常说的“残的”。(曾子夏 摄)
图为真正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网络图片)
“残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为摩托车
到底“残的”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什么不同?交警说,首先,两者在外形上就十分不一样。“‘残的’主要用于营运,后面都会有载客位;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有一个驾驶位,没有载客位。”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残疾人的代步用车,不可以用于营运,而且多为电动的。而北仑的“残的”,主要用途就是非法营运。并且,根据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这些“残的”全都是燃油的。
“‘残的’实际上是正三轮摩托车,是一种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交警介绍说,既然是机动车,就要满足机动车上路的3个条件,“即驾驶人持有相应的驾驶证;车辆经过交警部门的注册登记,且挂有正规号牌;车主必须为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残的”满街跑,市民乘坐就图个方便
“残的”的存在已经多年,即使在北仑中心城区,道路上也时不时能见到“残的”的身影。昨天下午,在福泉路与黄山路和恒山路的南北两个交叉口,路边都停着三四辆“残的”。附近一位小吃店的店主告诉记者,每天傍晚时分或者双休日,“残的”的数量更多,有时候甚至将路口堵个水泄不通。而在富春江路上,从高塘社区到弘基广场,“残的”尤其跑得欢。几乎每辆过往的“残的”上都载着一至两位乘客。
记者采访了一位刚从“残的”上下来到高塘社区的女士。她说,自己是从北仑老街那边上车的,到高塘社区要价20元。“我就是图个方便,也没想安不安全。”高塘街上、弘基广场内,也停着好几辆“残的”。“这种车应该不安全吧,我们都选择坐公交车的,不过有时候赶时间,等不到公交车,就坐这个车凑合了。”从河南来北仑打工的高小姐在采访中说。
记者走访发现,“残的”车大多集中在人口比较密集的老城区和城区外围地带。在新碶老街、大碶人民路、新大路、凤洋一路申洲公司宿舍附近等地,都有“残的”车在运营。
“残的”多为无证无牌驾驶,乘客安全得不到保障
虽然属于机动车,但由于“残的”车型安全系数低,不可以上牌;加上大部分“残的”驾驶员误以为驾驶该种车辆无需驾驶证,这就导致市面上营运的绝大部分“残的”都是无证无牌驾驶。
“一方面,绝大部分‘残的’的驾车人员文化程度较低,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超员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等现象非常突出。”交警表示,“再加上所从事的是非法行业,从业人员在路面看到执法人员,就四处逃避,根本不顾及车上乘客的安全,因此事故隐患十分突出。”
“残的”违法行驶,一旦被查扣,将面临高额的罚款。这一点,大部分“残的”驾驶员也是心知肚明。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往往能逃则逃,根本不顾车上乘客的安危。另外,由于‘残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无法上牌,也就意味着不能买保险。因此即使驾驶员没有逃逸,因为自身的经济能力有限,伤者的赔偿也面临很多的纠纷和麻烦。”交警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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