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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1日至23日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20 17:08:4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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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7月20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田冬)记者从市人事考试办获悉,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定于7月21日至23日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除2013年度未改报专业的老考生外)应至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据介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完毕并确认无误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可在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首页“信息速递”相应考务文件内下载),在诚信声明处签名后,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至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其他县(市)、区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详见宁波考试网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编辑: 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