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市化是一个世界性课题。我们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国内尚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也不可能照搬欧美模式。这对我们的责任、智慧和能力,都是极大的考验和挑战。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城市化发展难题,推动新型城市化持续健康发展。
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宁波城市化进程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许多独特的难题和亟待解决的矛盾,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才可能闯出一条新路,开创宁波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新局面。
“人到哪里去”、“土地怎么用”、“钱从哪儿来”,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三大问题。比如,让农民“市民化”,表面上看是户籍问题,实质是附着其上的公共资源分配、公共服务、福利待遇等问题。比如,农民进城了,宅基地、承包地如何不空着、荒着,而是被充分利用,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了,自身权益该如何保障等。据测算,在浙江,每一个农民转为市民的人均成本达12万元,宁波城市化发展,有几百万人要“进城”,仅此一项就不是个小数目,政府财政显然无力独自承担,个人、企业、社会、政府该如何分担等。所有这些以及更多难题,非统筹谋划和大力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区划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不可。否则,不但会错失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历史性机遇,还将直接影响宁波城市竞争力的提升和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
城市建设的一大规律,就是容错性差,犯了错往往不可逆转,改正起来的成本非常大。比如,不该砍的树被砍了,不能挖的山被挖了,不该填的湖被填了,不该拆的房被拆了,不该改造的古建筑、古村落被改造了,就可能造成历史性的错误。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避免这样的错误,就得创新我们的规划管理体制,牢固树立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灵魂和龙头的理念,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而不能“政府换届、规划换图”。
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过程,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过程。随着城市化率的提高、城市化发展阶段的转换,一些原有的难题和矛盾解决了,新的、更大的难题和矛盾又会冒出来。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完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切实做好必须做的,有效化解“成长的烦恼”,既避免错失机遇,又避免走弯路、留遗憾,甚至出现方向性错误。
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蓝图已经绘就,点亮城市之光仍需苦干实干。我们一定要以对历史、对未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高水平高质量地推进新型城市化,努力把宁波建设成为一座有鲜明特色、让人们记得住的城市,一座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城市,一座让宁波人民更加热爱和引以为豪的城市。
宁波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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