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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发现83年前的户贴收据 具有重要意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9-02 09:56:09   稿源: 奉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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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杨长乐 通讯员 许霖)日前,市档案局征集到一张民国时期的户贴收据,相当今天收取的户籍管理费。

该户贴收据为黄色纸质,规格长约18㎝,宽约5.5㎝,收据中栏目均为铅印,字体简繁并存,其余为正楷毛笔书写填入。收据与正本骑缝加盖了出具单位的公章,颁发单位是奉化县清乡局。据悉,户贴收据为户贴的副本,骑缝的另外部分应该为户贴的正本。

据《奉化市志》史料记载,民国初期沿袭清自治体制。1928年才开始推行村里制,村之下编闾邻,每10户为一邻,每50户为一闾,300—500户为一村。1930年推行乡镇自治,设立乡镇公所,按照时间推算,收据中的第三区应该是当时奉化县剡源、连山两区合并后的称谓。1927年5月30日,奉化成立县政府,下辖总务、财政、民治、建设四科。1929年2月,按照奉化县组织法,增设秘书一人,改设第一、二、三、四科。其中第三科负责掌管赋税杂捐征收报解,政府经费预决算,整顿金融及土地陈报等。

从这张户贴收据上可看出,民国时期的户口证明相对比较简单;户籍管理和费用收取的部门为清乡局。这份产生于八十多年前的户贴收据,对于研究奉化民国时期的户籍管理制度和赋税征收等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