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诈骗请牢记:防人之心不可无
日前,记者从区公安分局获悉,2014年以来,全区通讯(网络)案件发案量远超去年同期,呈现出持续高发态势,其中,新型诈骗由头、方式大多属于此类范畴。受害者年龄跨度也在不断加大,逐渐趋于年轻化。
尽管诈骗行为花样百出,不乏一些共同的特性,其中一些诈骗分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但为什么还是得手了呢?
“究其原因,是受害人自身的心理问题。”区公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受害人的一些不良心理意识,通常表现为典型的几种,一为贪小便宜,集中体现在“中奖券”、低价二手物品买卖等案件中;其次为轻率、轻信他人等“自我”心理,集中体现在假冒熟人、网络兼职等案件中;再者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也容易被假冒身份的不法分子钻了漏洞,“好逸恶劳”“想入非非”“迷信封建思想”等心态更是要不得。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
“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事、遇人应有清醒地认识,切记贪小便宜。”区公安分局民警说,如果素不相识的人清楚你的家庭情况或其他情况,更应引起警觉,这时你应该多一个“心眼”想想,多问问自己,他与我既不沾亲,又不是邻居,为什么要知道我的这些信息,他的真正用意是什么?如果对这些问题都不能很好的解答,你就干脆抱着一条死理:钱财不出手。
任他三寸不烂之舌,玩弄十八般武艺,我们也能守住自身,做到心如止水、岿然不动。
若是发现自己被骗,也要保持冷静。
公安民警支了一招,聪明的做法是一面装作仍蒙蔽在鼓里,随时掌握对方行踪,一面查明对方所骗钱财的流向,及时报案。
总之,犯罪分子行骗的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博得信任、骗取财物。
民警分析,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很重要,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的最突出的阶段。虽然行骗手段花样百出,但骗子行骗基本上都是抓住人们心理上的某种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
“只要大家增强防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只是揭穿的时间长短不同罢了。”民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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