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协委员王久芳正在翻阅会议文件。
中国宁波网1月21日讯(特派记者陈捷杭州报道)物业管理费怎么定价合理?物业服务纠纷由谁来调解合适?面对目前物业服务行业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参加浙江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王久方委员建议用“菜单式”服务加强和改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目前的物业费定价是由物价部门依据有关指导价,再根据小区的规模、档次、周边小区的物业费情况等进行制定。这种定价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经常会出现一些物业服务项目定价不合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没有相应提升等问题,并由此产生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与纠纷。”王久方在接受中国宁波网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矛盾和纠纷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业主拒交物业费。而在处理纠纷时,缺少一个专门的权威调解机构。因此,经常会出现业主与物业企业各执一词,最后业主不缴物业费,从而产生恶性循环。
“归根结底,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不能良性互动,物业企业不能良性发展,主要原因来自于相互之间的信任缺失。”王久方说,“要解决这一矛盾,就是要加强和改善物业服务的指导和监管,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牵头,集合以业主推选的业委会共同发挥作用的第三方监督机构,从物业费收取管理、物业企业服务监督、沟通促进、纠纷调解等多方面改善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提升业主的满意度。”
那么,第三方监督机构如何让业主和物业企业都满意?王久方认为,首先要加强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共同监督职能。整合目前基层社区的资源,加强业委会的职能,真正起到服务广大居民的功能,并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每年对物业企业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对物业企业起到制约作用,以赢得业主的信任。同时,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不再直接缴纳至物业企业账户,而是按月或按季度直接打入至社区和业委会共同建立的第三方账户,社区和业委会根据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按比例按月或按季度划拨物业费给物业企业,以保障物业企业的正常运营。
“最主要的是,要形成科学的物业费定价体系。比如,定价可考虑更符合实际的‘菜单式’服务。即:根据物业企业的资质、服务内容,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行业用工成本等进行针对性的定价。物业企业承诺的服务内容必须公示,接受监督,并成为考核物业服务水平的依据。另外,针对交付多年的项目,可以考虑制定市场最低指导价,以缓解物业企业因多年不上调物业费而无法支撑基本服务,被迫将项目外包从而降低服务水平的情况。”王久方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拖欠物业费行为出台相关的法律与实施细则,通过借鉴香港地区建立关于物业费拖欠案件的简易诉讼程序,使物业服务行业走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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