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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代表徐亚芬建议建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息联合公开制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22 20:38:44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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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1月22日讯(特派记者陈捷杭州报道)如何杜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非正常停止办学事件?如何抑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办学现象?省人大代表徐亚芬建议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体制,建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息联合公开制度。

  用徐亚芬的话说,当前我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经教育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机构占市场主体;第二类是经人社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从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第三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教育咨询类公司,虽然经营范围不包括教育培训,但这类培训机构大多数都在超范围经营,非法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第四类是既无办学许可证、也没有在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即:市场上打着“一对一辅导”的各类非法教育培训机构)。

  “第一、第二类培训机构由于审批主体明确,监管基本到位,培训业务基本有序规范;而第三、第四类培训机构,由于存在监管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等问题,导致监管缺失。”徐亚芬说,“比如在对无证无照办学行为的查处时,涉及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但在实际查处过程中,大多数都是部门各自为政,按各自职责查处,缺少部门牵头执法。因此形不成合力,导致无证无照办学现象屡禁不绝。”

  为此,徐亚芬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对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等非培训机构,以及一些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从事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出台省级法律法规,明确查处主体,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比如,可以建立一支“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在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中的牵头作用;同时,通过建立“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无证无照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重点解决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正常停止办学事件,有力打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引导教育培训市场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徐亚芬建议通过建立“信息联合公开制度”等方式,来创新监管方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培训机构可以公开的内容(诸如办学理念、办学条件、经营范围、年检情况、师资队伍、开设课程、收费标准、财务状况、广告内容等)全数公开,引导社会参与监督。在公开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设置评估内容和标准,联合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媒体上公示。此外,还可设置‘教育培训消费者热线’,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投诉,实现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管。”徐亚芬说。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