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工作单位注册地在绍兴,但我上班地在宁波的海曙区,这样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哪个城市标准执行?
我们来帮您:记者昨天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当用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时,工资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都按照劳动合同中履行地的有关标准执行。也就是说,张先生劳动合同中履行地是宁波的,按照宁波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要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可以根据约定来执行。宁波晚报 罗湘波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