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桂凌)近日,张师傅到江东法院起诉雇主,索要3000余元的劳动报酬。当他询问要交多少诉讼费时,却被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告知不用交诉讼费。1月15日,江东法院出台《诉讼费、执行费减免缓工作规定(试行)》,对100元以下的诉讼费一律缓交,且无须当事人申请。
“100元金额虽然不大,但确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江东法院立案庭庭长周颖说,这样的案件主要类型有劳动争议、行政诉讼、大部分的交通事故纠纷、确权案件等,主要涉及的人群是普通百姓。“以往这些案件的诉讼费,往往是在判决后有些减半有些免除,当事人再来办理退费比较麻烦,如今实行无条件缓交,就省去了最后退费的周折。”
据估算,江东法院2014年诉讼费在100元以下的案件有1300余件,而2015年数量可能会超过1500件。目前已有10余名当事人享受到了这一新规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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