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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万元请机构代办工程师 纠纷背后暗藏挂靠乱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27 06:57:25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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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违法,严重的需承担刑责

针对近几天采访发现的花钱买证和挂靠行为,记者咨询了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嵇思涛律师。

他说:“买证行为,从民事角度讲,这显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费用应该返还。从刑事责任角度,对于买证的人有可能拿不回钱,对方卖证的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买卖双方都系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挂靠是属于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所签订的协议一般被认定无效,对被挂靠企业来讲存在诸多风险,严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建设部就曾组织起草并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所列“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中包含的“(七)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十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两条款,明确定义建造师挂靠行为属于法规禁止行为。□现代金报 记者 朱琳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