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真金白银引导人才到养老机构服务!高校、高职或中职学校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签约5年,最高可获40000元奖补费。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办法》,并于昨日起开始实施。
针对三类专业毕业生
《办法》中的奖补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职高)全日制相关专业毕业,入职本市养老机构(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除外),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和管理等工作,并持有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具体专业包括三类,分别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的养老服务管理、食品营养、护理、康复治疗专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职高)的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专业。
分5年按比例发放奖补费
奖补对象入职的养老机构应当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奖补对象必须是2013年开始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期限不少于5年,且在服务期限内,养老机构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其中,本科毕业生奖补费40000元,大专毕业生奖补费26000元,中专(含职高)毕业生奖补费21000元。奖补时限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分五年按比例实施补助,第1年至第5年补助比例分别为10%、15%、20%、25%、30%。
在经费保障方面,入职奖补所需经费由市和县(市)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0%,各县(市)区财政承担70%。入职市级养老机构的毕业生奖补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服务满1年就可申请奖补
在奖补程序方面,《办法》规定,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后,必须与养老机构签订《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学生入职奖补协议书》,并报送县(市)区民政局备案。奖补对象入职养老机构服务期满1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学生入职奖补申请表》。县(市)区民政局于每年3月底前对入职服务期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奖补意见,并报市民政、财政部门。核准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或由市级养老机构直接发至本人。
未满5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服务时间由养老机构出具证明,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作为以后签订入职奖补协议的有效服务时间。□宁波晚报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邓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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