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化法治中国作出全面部署后,“法治”成为去年下半年以来现实中和网络上最热门词汇之一,加快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也成为上下一致的工作重心。
2014年12月4日,浙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作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2014年12月30日,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作出《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决定》。这些重要决定,成为地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向全社会吹响的法治建设冲锋号。
翻看市两会各项工作报告,法治宁波建设周密安排、扎实举措跃然纸上。《政府工作报告》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大部分与去年工作回顾、今年工作任务并列,提出致力于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确保政府一切活动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主题,以促改革、强法治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勤政为民,传承发展、创新有为,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作出积极贡献……《市政协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结合各自职能,就全面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定目标、明任务。
在市两会审议、讨论中,代表委员们纷纷指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已经是大势所趋,符合时代要求和群众期待。各级各部门要把业已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措施,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一项一项抓落实出成果,早日让宁波驶上法治“快车道”。
支招
注重“权利”和“义务”并重
市人大代表、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永清
经过多年来大规模的普法,一般群众对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全民守法”的概念,作为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不仅仅强调的是“权利”意识,还有与其相对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皆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须同步推进的两个层面。
那么,该如何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呢?个人觉得,需要将宣传和处罚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对正面的守法行为进行宣传弘扬,另一方面也要对违法行为加以惩治,使其付出一定的代价,尤其要形成社会评价机制,以公开的途径对违法者形成舆论压力,倒逼其自觉遵守法律和规则。
同时,增强法治意识,还必须从娃娃抓起。要着力做好针对小公民的法治教育,社会、家长、学校三方共同担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就沐浴在守法有序的环境之中,使法律成为成长中所必需的“阳光”和“空气”。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市人大代表、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范云
近年来,我市地方立法步伐加快,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得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淡薄,对行政复议诉讼新形势重视不够,人才配备不足等等。
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是法治工作队伍中较为基础的力量。我建议,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首先要扩大法治工作队伍,畅通人员进出的有效路径;其次,实施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从政策、机制方面着力加快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对律师及律所的政策扶持力度,使广大律师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证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而政府作为一个公权力机关,应当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习惯、法治理念去处理各项社会事务。政府应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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