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汪董 通讯员臻仁社)“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尽管几个月后就可搬入自己新买的房子,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职工毛建忠依然觉得像在做梦。
自从2012年来镇工作,毛建忠一直居住在公司的员工宿舍。十几平方米的空间,基本设施齐全,却难以让毛建忠产生家的归属感。“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决定在镇海安家落户的毛建忠默默下了决心:早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屋檐。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硕士学历,收入尚可,进入职场数年,高昂的房价依然让毛建忠感觉“压力山大”。
“真的非常感谢镇海区的人才政策。”镇海区2014年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申请,让毛建忠早日圆了自己的“家园梦”。记者近日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区2014年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申请结束。据统计,镇海全区共有193人申报。
人才公寓政策是我区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快优秀人才集聚,引进、留住、用好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目前,我区人才公寓补贴政策已实施六期,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700多万元,450余人享受到这一政策。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技师)及以上职称,并在镇海区区属企业工作3年(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2年及以上)及以上人员皆可申请。
据悉,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分四个档次:本科生为60平方米,硕士或中级职称为75平方米,博士或副高职称为90平方米,正高职称为105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控制标准内货币补助2500元/平方米,其中所购房屋面积不足控制标准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辅房不计入控制面积),补贴分5年发放,发放额度每年依次为补贴总额的50%、10%、10%、10%、20%。
今年镇海区进一步放宽了政策享受条件,主要变化有放宽了户口要求,只要实际工作和人事关系在镇海区即可(原来要求户口也在镇海区包括集体户口)。除此之外,针对未婚的放宽了年龄限制,由原来要求的未婚需年满35周岁调整为未婚的需年满28周岁以上。
编辑:钟继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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