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亦茗 施淑芳) 因欠款纠纷到法院协商不成,欠债者潘某竟在法院门口开车撞向债主罗某,导致罗某轻微伤。近日,公安机关对潘某作出罚款500元、拘留10日的治安管理处罚。
潘某与罗某都是慈溪人,潘某经营着一家小企业,因厂房需要建设,就找到罗某让他来负责建造。房子建完后,潘某拖欠罗某建造费用等资金迟迟不还。
2010年,罗某把潘某起诉到慈溪法院,要求他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法院判决后,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对潘某采取过拘留等强制措施,潘某也还了一些。可一直到了去年年底,潘某还欠着47万元的工程款。
今年1月,潘某和罗某再次来到慈溪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协商还款事宜。虽然法院积极做双方调解工作,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当天上午11点30分左右,潘某先行离开调解室,几分钟后罗某也离开了。然而,当罗某刚刚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潘某驾驶着已发动的轿车撞向罗某,罗某在事故中受了伤。
得知消息,执行法官和法警立刻赶到,制止潘某,随即将罗某送往医院,而潘某也被警察带走。之后,法官从派出所了解到,因罗某伤势较轻,潘某不构成刑事犯罪,已对其处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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