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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再触法 北仑法院对一未成年犯撤销缓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2-11 09:01:45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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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北璎 刘叶思)未成年罪犯由于年纪尚轻,在量刑时往往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若不知悔改、一错再错,终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日前,北仑法院首次对一名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作出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裁定。

2013年的一天凌晨,16岁的张某和同伴在北仑新碶一家酒吧门口因车价问题和司机发生争吵。年轻气盛的张某等人对司机拳打脚踢,致其轻伤二级。随后,张某被公安取保候审。因为是未成年人,2014年9月,北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之后,张某回到老家,在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不料,本应在缓刑考验期反思错误、痛改前非的张某,却在一个月后就因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罚款500元。而且,他也没有按照规定到社区矫正机构继续报到,致使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今年1月,当地司法局书面建议北仑法院撤销对张某的缓刑。

日前,北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缓刑,对张某收监执行原判拘役五个月。据悉,此为该院首次对未成年罪犯撤销缓刑。

“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是给予未成年罪犯的一次机会,希望他们能够认识错误、接受教育,更好地重返社会。”北仑法院法官表示,而缓刑期间又犯错,使得缓刑制度唤起罪犯的规范意识等作用已经落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