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阿强和阿国(均化名)是同村人,年纪五六十岁,由于两人性格活泼,又经常一起做工,平时会相互打打闹闹。
2013年6月的一天下午,阿强在村老年活动室看电视。阿国正好也在,他看到专心盯着电视的阿强,起了玩心。
阿国上前用手打了一下阿强的头,又立刻走到旁边看别人打麻将去了,阿强扭头看了一眼,没发现谁便继续看电视。阿国见阿强没有反应,又过去打了一下阿强的头部,这次被发现了。虽说是闹着玩的,但阿国的行为还是把阿强惹恼了,两人争吵几句后动起了手。混乱中,阿国踩住了阿强的左脚,将他往后推了一把,阿强往后退了几步,倒地的时候撞到了正在旁边打麻将的黄老伯(化名)。
黄老伯已经87岁的高龄,这一撞可不得了。因“右髋部压痛,屈曲活动受限,右股骨粗隆骨折”,黄老伯住院19天,且出院后病情反复。
对于黄老伯意外受伤,阿强和阿国都感到很自责,分别垫付了1万元和2万元,但黄老伯的各项费用加起来有6万余元,如何承担赔偿比例,三方始终无法协商下来,无奈之下,黄老伯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了法庭。
庭前调解过程中,阿国认为黄老伯本身健康状况就不好,而且护理费、交通费过高,而阿强认为整件事都是阿国无理取闹引起的,阿国应该承担更多赔偿费用,他只愿意承担全部费用的二成,黄老伯这方也不肯退让。由于三方各执己见,庭前调解不成。
但在庭审过程中,三方都觉得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对没有争议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于是都各退了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黄老伯愿意减少一万元的赔偿费用,而阿国也愿意比阿强多赔偿一万元的费用。■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亦茗 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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