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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住户违规闲置公租房并拖欠租金被清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2-11 16:52:48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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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2月11日讯(记者 龚一鸣 通讯员 王小辉)和塘雅苑小区是宁波市首个上规模集中建设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今天,负责小区租赁物业服务管理的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江东区住房保障中心、洪塘街道、洪塘派出所及和塘雅苑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对长期拖欠租金及闲置房屋的承租户谢某联合上门实施清退,宁波市信业公证处对清退全过程进行现场见证。

  和塘雅苑小区自2013年8月份正式入住以来,小区内现有1951户来自海曙、江东和江北三区的承租户,入住率达93%。据了解,此次被清退的承租户谢某,自2013年7月办理入住手续以后,长期闲置承租房屋且拖欠租金。期间,租赁物业服务企业亚太物业以及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等多次催缴租金并要求其退出公租房。2014年6月,经司法程序,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决谢某支付拖欠租金及滞纳金,谢某拒不执行。2014年10月,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江东区住房保障中心取消了该户的承租资格。

  记者对小区住户进行随机采访时小区住户周先生表示,公租房本来就是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承租后不住,就是极大的浪费,清退出来的房屋好让别的家庭住进来。

  江东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张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谢某长期(超过3个月)违规闲置公租房并拖欠租金的行为,已经被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此次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后,5年内不得享受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新闻链接:根据《关于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11〕107号)文件规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不良行为包括: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经营或变更用途的;未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口、住房、资产、收入情况的;损坏住房结构、设备而拒绝修复或赔偿的;无正当理由累计三个月不交租金或闲置住房的;利用承租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编辑: 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