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拖欠租金和滞纳金 宁波公开清退首个公租房租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2-12 07:16:05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5年内不得享受保障政策

  其实,市住房保障中心也建立了租金管理工作机制,并有相应的管理措施。“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顺畅。”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亚平举例,在和塘雅苑小区,承租人需凭借门禁卡或指纹进出小区,出入每栋住宅楼也得刷门禁卡。如果租户欠缴租金30天以上,物业有权暂停其门禁卡使用。“但单元门门禁系统在实际使用当中,常常被个别租户恶意破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治安隐患。”

  按照我市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或连续3个月闲置住房的话,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其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除了公租房,住房保障政策还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等。下一步,他们将组织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于拖欠租金、闲置、转租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户、查处一户、清退一户,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此次清退后腾空的房屋,将用于配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

  -新闻链接

  一、什么情况下承租家庭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期满;

  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超过政府规定收入、财产限制标准。

  二、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经营或变更用途的;

  未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口、住房、资产、收入情况的;

  损坏住房结构、设备而拒绝修复或赔偿的;

  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或连续3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利用承租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家庭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三、租赁期满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同意,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

  延长期内,除停止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外,租金按市场租金计收;过渡期满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对其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存档。必要时,由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租人在超期居住期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东南商报 记 者 林 伟 

通讯员 樊丽渊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