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2月6日上午,奉化法院溪口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上没有书记员,而是通过录音录像,记录整个庭审过程。据了解,这是奉化法院首次尝试无笔录庭审。
法庭上,摄像机、录音机全程记录原告、被告双方的一言一行以及出示的证据,没有书记员紧张敲键盘人工记录,也没有纸质笔录。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将录音录像光盘封存归档。据悉,与之前相比,无笔录庭审能节约将近一半的时间。
奉化法院相关负责人说,现在许多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困境,而庭审记录又占用了书记员大量的时间。数字法庭系统可以把书记员从庭审中“解放”出来,投入到审判辅助工作中,同时又能完整准确记录双方当事人的原句原话,保证记录材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此外,摄像录音还能有效防止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庭审笔录签字“耍无赖”现象,降低了人工记录的错误率。
据了解,今后奉化法院将会在民商事、刑事案件中事实比较简单、争议不大案件中推广使用无笔录庭审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庭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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