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科教·卫生 正文

浙江省5所高职试点招收本科生 试点专业学生可享本科院校有关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06 07:30:4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沈莉萍)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有5所高职院校开始试点招收本科生。

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方案》,首批遴选出了5所高职院校的6个专业,按照“依托高职优质资源、联合本科举办、发放本科文凭、高职院校办学”的要求,与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四年制高职本科专业人才。这是我省为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推出的新举措。

据悉,试点专业招生纳入合作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定向下达。招生面向职业高中(包括中专、技校)学生,纳入单独考试招生模式。试点专业学生按照合作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享受本科院校学生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的有关政策。

试点专业学生入学后,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并联合本科院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建立专业教学指导机构。学生籍和学历学位管理,则由试点本科院校负责。

此外,试点专业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就读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这5所高职院校和合作本科院校分别是: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专业为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设计制造技术),合作本科院校为浙江科技学院;浙江金融工程职业学院试点专业为金融工程(互联网金融),合作本科院校为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专业为物流管理(智能物流),合作本科院校为浙江工商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生产线应用技术),合作本科大学为温州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专业为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合作本科院校为浙江理工大学。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