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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法院:法官庭前承诺 确保廉洁公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06 09:10:4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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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余姚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经营赌场”刑事案,在宣读完法庭纪律后,主审此案的吴法官起身,当众作出廉政承诺:“保证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规定、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和案外人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增强干警廉洁自律和自我约束意识,进一步加大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力度,从上月9日起,余姚市人民法院实行庭前廉政承诺制度,法官开庭前向当事人宣读廉政承诺,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于附卷。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没有按照承诺内容执行的,可以拨打纪检监察投诉电话投诉。(卢文静)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