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郑培金 郁潜) 近日,江北广厦怡庭人质劫持案的犯罪嫌疑人魏某,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批准逮捕。
魏某,23岁,四川人,是一名退伍的侦察兵,也曾在成都的一个派出所当过协警。
2013年6月,他通过一串和自己有关联的数字进行了QQ账号搜索,找到了来自贵州、在宁波打工的姑娘小孙。在一个多月的QQ、微信聊天之后,魏某和小孙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来,两人感情变淡,小孙提出分手,可魏某一直不愿放手。
今年2月8日,魏某从成都跑到宁波,要当面找小孙把事情说清楚。当时,小孙和她的哥哥、弟弟等人就租住在江北广厦怡庭的暂住房内。魏某与小孙、小孙的兄弟发生了激烈争吵,双方还闹到了派出所。最后,是魏某远在成都的母亲和大姐赶过来,才把魏某领回了家。因为这件事,魏某的母亲被气得心脏病发作,幸好,抢救了过来。
自此,魏某对小孙怀恨在心:“既然她搞得我家里乱七八糟,我也要让她家鸡犬不宁!”
3月20日零点30分,魏某带着之前当协警时留下的部分约束带,潜入了广厦怡庭北区。他利用两幢住宅楼之间长达1.5米的间隙,用双手双脚托住墙壁,攀爬至小孙家所在的五楼。
进入小孙家后,魏某用约束带捆绑、持刀恐吓和言语威胁等方式绑架了小孙和她的亲友共7人作为人质。混乱之中,其中4人幸运脱逃。
上午8点多,民警赶到现场时,魏某仍然控制着屋里包括小孙在内的3名女性人质。民警不断进行劝说,但魏某不予理睬,不停地往楼下丢啤酒瓶进行对抗,甚至以点燃煤气瓶相威胁,表示要和所有人“同归于尽”。
上午10点多,在警方多警种配合下,魏某最终被彻底制服,人质全部获救,无一人员伤亡。
经江北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持械挟持、捆绑7人,其行为已涉嫌绑架罪,而且情节严重,有社会危险性,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外,因本案中魏某行为异常,已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作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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